河南千万元砂石资源被盗挖,非法采矿被判3年以上!

发布时间:2019-09-19

2018年,在媒体曝光压力下,河南省连续3次对河砂进行管控。市场供应骤减导致河砂价格暴涨,一些工程和民生工程受影响,群众少量用砂为不便,私挖盗采屡禁不止,黑市交易频现。

在暴利驱使下,有些企业主甚至会不惜冒违法犯罪的风险,铤而走险。近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又有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甘冒世之不韪,继续疯狂作案。

砂资源暴涨,有人“利益熏心”铤而走险

从去年至今,先后有新华社、人民网以及其他媒体单位先后曝光了淮河干流正阳、罗山交界处滥采河砂导致生态环境受损,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以修复河床为名大肆采砂以及河南省南阳市一房企打着开发房地产的名义盗挖砂石等违法行为。

为此,河南省三次专项整治,面叫停境内采砂、制砂企业。一时间砂石供不应求,砂石材料的稀缺也进一步导致了价格高涨,而一些企业在暴利的驱使下,利益熏心,不惜冒违法犯罪的风险,铤而走险。

2019年6月,南阳一房地产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房地产开发为掩护,违法盗挖砂石资源价值千万元,随后该企业在媒体和当地群众的举报反映下,被南阳市公安以非法采矿罪立案侦查,并于6月份对该项目涉嫌犯罪的冯某等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该案尚未了结之时,9月又有南阳群众举报,在南阳市另一个临近河道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样存在着严重的违法开采家砂石资源的情况。

顶风作案,暴利之下尽是“勇士”

从举报群众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难看出,该项目就是位于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与杜诗路交汇处的钓鱼台壹号房地产项目。从这个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可以看出,其因也临近河道地下也同样储藏着大量的河砂资源。

据举报群众提供的信息显示,该项目目前负责人李涛为达到非法侵占有资源的目的,在违法的提供下,大肆开采砂石资源万方,非法获得达一千五百万元以上。

如此疯狂且肆无忌惮地公然违法行为,难道就没有职能部门的查处?据举报人反映,李涛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的80%由其自己贩卖得利,其余20%由宛城区渣土办李某贩卖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家规划矿区、对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其刑罚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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