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准备立法-尾矿生产砂石不再无法可依!

发布时间:2021-04-06

为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研究工作,3月31日,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二级巡视员杨尚宝组织召开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综合研究报告初审会。

会议听取各研究支撑单位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综合研究工作汇报,审议了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综合研究报告,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并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为起草资源综合利用法律草案(建议稿)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2021年3月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我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到2025年,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要有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

《意见》还要求稳步推进金属尾矿有价组分提取及整体利用,推动采矿废石制备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浆等砂源替代材料和胶凝回填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域的利用,为大宗尾矿制备砂石骨料带来福音。

然而,当前包括大宗固废利用、尾矿生产砂石在内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主要依靠政策激励和规划引等行政手段,在大规模利用中存在制度短板,亟需制定基础性法律。

今年1月,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组织召开资源综合利用法立法导小组会议,启动资源综合利用法立法工作,本次立法综合研究报告初审会的成功举办,无疑将加快尾矿固废生产砂石有法可依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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