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2
日前,河南省关闭不具备安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方案印发,要求到2019年年底,关闭非煤矿山100个以上。而根据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通知,2019年关闭1000处以上不具备安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河南省关停数量占之一!以下为砂石骨料网整理消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煤矿山,纳入关闭范围:
1.存在重大生产安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生产条件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
3.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家或行业要求的。
4.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小距离达不到300米的。
5.尾矿库已闭库或符合其他销号条件的。
6.经资源整合注销采矿许可证及安生产许可证的。
7.达不到小开采规模或其他安准入条件的。
1. 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 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
3. 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治理边坡,尾矿库要公告销号。
4. 地表设立警示标志。
5. 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矿山关闭由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电力等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作出决定。对决定关闭的矿山由县级以上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结束后,县级以上组织有关部门对关闭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此外,《方案》还规定,不符合小开采规模的矿山一律关闭、不符合开采条件的露天矿山一律关闭,同时引导大型矿山进行升级改造,通过资源整合,推动矿山数量减少。
各地需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关闭工作总结及关闭矿山名单报送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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